全球自贸区:大分化与大融合

    当今世界范围内有两种并存的贸易自由化安排,即区域贸易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前者的主要形式之一是自由贸易区,后者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主导的多边贸易自由化安排,两者构成当前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特征。

 

    所谓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限制,区外实行保护贸易的特殊经济区域或经济集团。自由贸易区与WTO多边贸易体制两者有很多相同点,最重要的有两个,一是自由贸易区和多边贸易体制的目标都是要推动贸易自由化,包括降低和取消关税、非关税壁垒,两者都是为了促进一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二是从谈判所涉及的领域看,两者都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技术贸易壁垒、检疫检验、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知识产权等方面。

    自由贸易区和WTO多边贸易体制所不同的,一是参与方的数量不同,WTO谈判涉及150多个成员,谈判必须面对所有的成员。而自由贸易区谈判只涉及少数几个国家,可以自主选择谈判对象。二是贸易自由化的程度不同,自由贸易区协议的成员国要在WTO多边承诺,即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开放市场,它的自由化程度(如关税削减幅度)往往要比WTO更高。因此,有人把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称为“WTO+”。三是自由贸易区谈判时间通常比较短,谈判形式也比较灵活,降税模式、减让期限等,都可以由协议方根据成员国情况不同通过谈判来确定。四是自由贸易区谈判通常还涉及WTO谈判所不涉及的领域,例如投资保护、竞争中立、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内容。五是自由贸易区达成协议时间相对短,是少数国家之间推进贸易自由化的“快速道”,而WTO多边贸易谈判,由于谈判对象多,诉求广泛,利益协调谈判难度大,因此进展往往比较慢,当然,一旦达成协议,受益的范围也大。

    自贸区“混战”

    目前,几乎所有的WTO成员国都加入了一个或几个自由贸易区。自贸区通过比WTO更加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以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将其成员的经济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经济利益的融合,刺激了自贸区成员间的贸易往来,自贸区成员国间的进出口贸易在成员国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几年,全球自贸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据WTO统计,截至2014年1月31日,全球范围内向WTO通报的各类区域贸易协定共583个,其中277个正在实施。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之后东盟又相继与日、韩、澳、新、印度建立了自贸区。2012年,东盟提出组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10+6”模式,即东盟10国,加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6国。RCEP第一轮正式谈判于2013年开始,并计划于2015年年底达成一致。RCEP自贸区建成后,将覆盖大约30亿人口,区内经济总量接近20万亿美元。与此同时,中日韩三国自贸区建设也一度在强力推进中。

    此外,2008年,一个名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 (TPP)的经济组织突然被全球关注。当年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决定参与TPP谈判。而在此前,TPP只是文莱、智利、新西兰和新加坡4个成员国之间于2005年签署的不知名协定。美国的加入,使得TPP获得强劲的发展动力。2009年11月,美国正式提出扩大跨太平洋伙伴关系计划,澳大利亚和秘鲁同意加入。美国借助TPP的已有协议,开始推行自己的贸易议题,全方位主导TPP谈判。随后,墨西哥、加拿大先后加入TPP。2013年3月15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正式宣布参与TPP谈判。由于日本的加入,TPP谈判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占到全球的近40%,同时占世界贸易总额的约1/3。与此同时,日本不仅应付中日韩自贸区及TPP的谈判,还“脚踏第三只船”——与欧盟启动欧日自贸区的谈判。如双方达成自贸区协议,将涵盖全球30%的经济总产量和40%的贸易额。2013年3月,美欧发表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谈判的共同声明,双方约定6月正式启动TTIP谈判。美国与欧盟经济总量占全球的45%,贸易额占全球的40%。若美欧达成TTIP协议,将诞生世界最大的自贸区。因此,有学者预测,全球贸易已经进入自贸区的“战国时代”,各大自贸区相互竞争、各自割据。至于谁会成为最后的赢家,还未可知。

    演进特点与趋势

    世界上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欧洲共同市场成立50多年来,自贸区发展到今天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有了深刻变化,与传统自贸区相比,今天各国和地区实施的区域贸易合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与趋势。

    自贸区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虽然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总趋势没有改变,但受种种因素影响,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坎坷,多哈回合谈判徘徊不前,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升温,经贸摩擦政治化倾向抬头。特别是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国际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全球资金流动和货物流动因贸易保护主义受到严重阻碍,各国为了不影响危机过后自由贸易的开展,避免贸易与投资大幅缩水,纷纷转向区域贸易自由化,寻求新的贸易发展路径。区域经济合作蓬勃发展,各类自由贸易协定大量涌现,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

    自由贸易区谈判成为重构全球贸易、投资规则和标准竞争的平台。规则和标准的竞争是最高层次的竞争。以美国主导的TPP、TTIP协定表面上是贸易协定,但涉及内容已经远远超出贸易范围。TPP和TTIP提出的“高标准、高质量”的自贸区概念将对未来自由贸易协定发展方向形成示范效应,成为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基准和范本,进而影响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走向和新的规则的形成。自贸区的发展使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演变为对世界贸易和投资规则制高点的竞争。

    自贸区谈判越来越多地涉及非贸易议题。投资规则、服务规则成为自由贸易谈判的主流和重点,谈判内容由协调贸易政策向规范所有与贸易有关的政策拓展,从边境措施向边界内措施延伸。以TPP和TTIP为例,成员国国内政策、监管体系、行业规范、劳工和环境标准等诸多非贸易议题都被纳入谈判,成为所谓高标准自贸区协定的标志。

    自由贸易区的经济结盟背后出现政治结盟的苗头,体现主导国的政治和外交战略意图,自贸区往往也是政治、外交和战略共同体。自贸区协定除了能够加强和促进参与国间的经贸关系,在客观上还能够提升和加强成员之间的政治、外交和战略关系,自贸区形成的背后隐藏着各种政治利益的驱动。美国主导TPP谈判与其“重返亚洲”战略有密切关联,日本加入TPP谈判,不能说没有牵制中国的政治考量,而美国和欧盟的TTIP谈判,目标之一也是针对中国。欧洲议会主席马丁·舒尔茨2012年11月27日在霍普金斯大学的演讲中表示,“我们(美国和欧盟)各自都在试图以自己的方式寻求如何处理中国不断增长的经济优势的最佳方式”。

    从技术角度看,原有的自贸区开始注重对原签署贸易协定的修改与升级。对原有贸易协定的修改以美国最为典型。美国把加拿大和墨西哥拉进TPP谈判,其目的之一就是对北美自贸协定进行升级。

    影响多边贸易体制

    与多边贸易体系的开放相比,自由贸易区有对象可选、进程可控的特点,可以起到以局部带动整体的开放效果。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区域贸易协定主要形式,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理由看似是由于全球贸易自由化难以展开从而催生了区域贸易自由化,但背后却是主要发达国家不愿意以积极态度推动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

    虽然自贸区协定的标准高于WTO,但自贸区的发展趋势将会不利于多边贸易体系的构建,对普遍适用于各类型国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形成冲击,特别是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所谓“高标准”自贸区协定将会对发展中国家产生负面影响。

    第一,自贸区协定的排他性,将会使部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边缘化,贸易转移效应将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面临新的困境。第二,自贸区协定间的差异,形成所谓“意大利面碗效应”(指在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协定下,各个协定不同的优惠待遇和原产地规则就像碗里的意大利面条,一根根地绞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增大国际贸易的交易成本,这在原产地规则领域表现尤为明显。一个国家因所属区域贸易协定不同而执行若干套不同规则,这在不同自贸区之间是个普遍现象,而且由此会造成已建企业和拟建企业的生产和原料采购决策复杂化。第三,一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并不将成员国经济对全面的国际竞争开放,而是只对成员国开放。而这些成员国并不一定是某些商品和服务最有效和最有竞争力的供应者。这一方面保护了低效率的成员国,另一方面也对非成员国形成歧视,使全球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第四,不同自贸区协定的规则差异会导致新的贸易摩擦,使国际贸易运行环境变得复杂,争端解决机制难以在统一的标准下实施。第五,自贸区协定的非贸易条款会使贸易条件差的国家处于更脆弱地位,这些国家在经济制度、贸易体系和商业规则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市场深度开放承受力较弱,导致其在区域经济合作中面临外部冲击,失去自身发展的动力。

    中国应对之策

    目前,我国已经签署了12个自由贸易协定,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自贸协定,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些自贸协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不高、规模有限。除了与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协定涉及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等部分非传统议题外,其余协定均以关税减让为主。这与当前世界上高水平的自贸协定有很大差距。此外,美国主导的TPP和TTIP,试图“倒逼”多边经贸体制,形成新的以美国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框架,我国自贸区建设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大国博弈和利益空间的挤压。

    为应对全球化的新趋势和美国的全球经济战略布局,我们一方面要继续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贸易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建设,形成以周边为基础、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拓展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空间。

    第一,要抓紧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区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确保自贸区建设达到互利共赢的预期目标,巩固和发展双方经贸关系。2002年11月签署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增长迅猛。

    第二,积极推进RCEP和中韩、中日韩、中澳等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RCEP是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多年发展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也是中国参与的自贸区中经济规模最大、涉及国别最多的区域贸易自由化协定。推动RCEP是我国应对全球自贸区建设热潮的基石,将有效抵消TPP在政治和经济上可能给中国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三,加快“一带一路”的规划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题中之义是打通向西向南开放的通道,是国家战略层面上的布局,将带动相关省份的开放步伐。“一带一路”的建设涉及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中国—东盟(10+1)等既有合作机制,是我国更好地利用外部环境、利益规则,主动加强区域合作,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空间,为发展营造更好环境的重要战略机遇。“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起亚太经济圈,西至欧洲经济圈,横贯亚欧大陆,涵盖中国、俄罗斯、中亚5国、南亚7国、西亚16国,共30个国家。沿线各国总人口近30亿,经济总量达16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的43%和22%。我国原油进口量最大的10个国家中,有8个位于经济带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提出,不仅有利于我国与相关国家加强经贸合作,巩固睦邻友好,也有利于我国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向西开放战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将推进双方海上互联互通、港口城市合作以及海洋经济合作。这不仅会造福我国与东盟国家,而且能够辐射南亚和中东地区,将极大拓展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空间,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战略支持。

    第四,充分利用好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重要国际机制和平台,积极参与金融、经贸、发展等全球性议程的制定,主动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行动方案,增强为全球提供公共产品和履行大国责任的能力。同时,也要主动参与环境、劳工、电子商务、投资规则等新议题谈判。刚刚结束的APEC部长级会议,中国提议启动亚太自贸区进程,全面系统推进合作,就是例证之一。

    第五,开辟新的贸易投资领域和合作模式,扩大我国沿边开放范围,将沿边开放融入整体国家对外经贸合作战略,在次区域层面,深化大湄公河、泛北部湾、大图们江等地区合作,形成对我国有利的地缘经济和政治新格局。

    第六,适时启动与其他经贸伙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来源: 
时事报告